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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amehelptichu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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遊戲概要

四位玩家分別坐在四個不同方位,在對面的玩家為隊友,兩側為敵方隊伍。

遊戲使用 56 張牌進行遊戲,其中 52 張分別為四種不同花色(劍、玉、星、塔),再加上四張特殊牌(雀、狗、鳳、龍)。

正常最小的數字為 2,最大為 A(視為 14)

也可以使用標準的 52 張撲克牌 + 4 張鬼牌來進行遊玩。


發牌

每位玩家一開始會發 8 張牌,並且只有在這時每位玩家自己選擇是否宣告大地主(Grand Tichu)

宣告大地主的玩家若在這輪為第一位將手牌出完的玩家,則所屬隊伍 +200 分。若失敗,則 -200 分。

若玩家都不選擇宣告大地主,則繼續將剩下的牌發完,最後每位玩家會有 14 張牌。

無論何時,當玩家手上 14 張牌皆未打出前,都能自己選擇是否宣告小地主(Tichu)

宣告地主的玩家若在這輪為第一位將手牌出完的玩家,則所屬隊伍 +100 分。若失敗,則 -100 分。

備註:無論是宣告大地主或小地主皆屬個人行為,並無只能有一人宣告之限制

若已宣告大地主,則同一位玩家不能在宣告地主


換牌

在發完 14 張牌後,每位玩家同時進行換牌,從手牌選三張分別換給不同玩家

備註:正常規則中,若有玩家在換牌時宣告地主,是可以變更要交換出去的牌,但 BGA 上暫無此功能

換完牌後,由持有麻雀的玩家成為第一墩的起始玩家並開始遊戲。


回合流程

由起始玩家開始,玩家輪流出牌。

每墩的起始玩家在一開始可以打出任意牌型組合,接著每位玩家都必須選擇打出相同組合且數值更大的牌,或是跳過。

跳過並不代表這墩無法再出牌,若你跳過之後有其他玩家出牌,則再輪到你時仍然可以選擇出牌或跳過。

當連續三位玩家都跳過時,由最後出牌玩家贏得該墩牌,將該墩牌放置於自己面前,會在這輪結束時進行計分。

由該玩家成為下一墩的起始玩家並開始新的一墩。

牌型組合

與一般的撲克牌類似,但除了炸彈之外牌型無階級之分,花色也無大小之分。 要擊敗對手的牌型,必須打出牌型相同、張數相同,且比對方大的牌。

  • 單張
  • 一對:兩張相同的數字
  • 階梯對:兩組以上,且數字連續的對子。(例如:2233,或是778899)
  • 三條:三張相同的數字
  • 葫蘆:三條 + 一對(以三條的部分比較大小)
  • 順子:五張以上的連續數字。(例如:2 3 4 5 6,或是 9 10 J Q K A)

炸彈:

炸彈為一種特殊的牌型,可以用來擊敗任何牌型(除了更大的炸彈)

炸彈可以無視順位在任何時候打出(甚至是在自己出牌之後),玩家可能會因此被跳過出牌。

炸彈組合:

  • 鐵支:四張相同的數字,且不同花色
  • 同花順:五張以上,且花色相同的連續數字

備註:在比較炸彈大小時,同花順先比較張數(無視數字大小),再來比較數字。鐵支無法擊敗同花順。

特殊牌

麻雀:

持有麻雀的玩家為第一墩牌的起始玩家,但並沒有強制在第一墩牌打出麻雀。

麻雀當作 1 來使用,可以用來單張打出,或是用來組 1 2 3 4 5 的順子。

當玩家打出麻雀時,可以進行許願(指定 2 到 A 其中一個數字)。下一位玩家若有該數字的手牌,並且可以擊敗目前場上的牌型,則強制打出該牌。

(例如:打出1 2 3 4 5 然後許願 6,若玩家手上有可用 6 組出的 5 張順子,則強制打出該組順子。)

若玩家沒有許願的數字,則照正常規則出牌。但許願的效果會持續套用在下一位玩家,直到有人打出許願的數字為止。

麻雀在計分時沒有任何分數。

狗:

狗沒有任何數值,也無法組成任何牌型,因此只有在你能任意出牌時才能打出。

打出狗之後,會立即改由你的對面玩家能任意出牌(炸彈也無法阻止)。

若你的對面玩家已無手牌,則按照順序換下一位玩家,以此類推。

狗在計分時沒有任何分數。

鳳: 鳳作為單張打出時,數值為場上前一張卡牌 +0.5 (例如前一位玩家打出 K,則鳳為 13.5)。若沒有牌則為 1.5。

鳳可以當作百搭牌來與其他卡牌來組出牌型,但無法用來組出炸彈(鳳無花色)。

鳳在計分時為 -25 分。

龍: 只能作為單張打出,並且為單張最大(鳳也無法擊敗)。

當玩家使用龍來贏得該墩時,必須將該墩的全部分數(包含龍)選擇給其中一名對手。

炸彈可以擊敗龍,並且藉此贏得的該墩分數不需要給對手。

龍在計分時為 +25 分。


輪次結束與計分

每輪最先將手牌全部出完的玩家為該輪的第一名,會由他下家開始新的一墩,持續到第二、第三名產生。(或是同隊玩家包辦前兩名時提早結束該輪)

每位玩家這時根據自己贏得的下列卡牌進行計分:

每張 5 : +5 分。
每張 10 :+10 分。
每張 K :+10 分。
   龍:+25 分
   鳳:-25 分

第四名的玩家將自己贏得的分數全部交給第一名(可能為隊友),剩餘手牌若有分數則直接給對手。

若同隊包辦前兩名,直接計為 200 分。

隊伍根據宣告的大地主(±200 分)和/或地主(±100 分)來獲得額外分數。

(備註:因此每一輪最高為宣告大地主成功 + 包辦前兩名會直接計為 +400)

遊戲持續到有其中一對抵達 1000 分時結束,分數較高的隊伍獲勝。